院劳动生活部规章制度(2)

规章制度2018-12-05李一老师

、 在校期间,不准浓状艳抹,不佩戴奇异的手饰品,不染个性的怪发等;要注意男女文明交往;

、 要礼貌待人,团结他人,互帮互助;要积极的对待工作,及时的发现并纠正工作中的错误与不足,支持好人好事,反对不良风气;

、 身为学生干部,必须树立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并且在生活学习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注意维持学生会的声誉,团结统一,服从学生会的管理与领导,完成各项交给的任务;

、 要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时间,不挂科。若有挂科取消学生会职位;

、 认真领会学生会的十大必须。

因诸多原因,本部以上规章制度并未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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