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有关科研课题和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的实施。负责劳务承包工程的技术控制,施工指导和资料整理工作。
()试验室安全守则
在电器加热过程中不能离开,下班前应关好电源和门窗,保证试验室安全。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专人专管,集中存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接触。
试验室的安全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等,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挪用。
所有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调整,(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增设或更改线路。
试验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易燃物品应集中存放,确保安全,各试验室都应该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装置。
在使用强碱、强酸、易爆、含毒、腐蚀性试剂、溶剂试验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要求,发现事故时,应沉着冷静,按有关程序处理。
操作人员在一些对身体有害的操作环境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应准确无误,原始记录不得私自撕毁,不得给无关人员查看。
()其他
上路施工人员一律穿标志服,配戴上岗证,施工地段设置醒目路标,由路政人员专门维秩序,杜绝事故发生.
三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的伤亡要迅速抢救伤员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按照事故类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现场勘察(交通事故由当地交警部门出勤,施工及其他事故由当地安全局出勤),勘察结论作为处理依据.
事故无论大小,肇事单位和肇事人应如实上报并填写《事故报告单》,并在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委会,小时内将报告单报送到处安委会办公室.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委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后提出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呈处长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决定.
轻微事故的处理费用开支,必须由项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方可支出,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处理费必须经过安委会主任签字后方可列支.
四章事故处理办法
对肇事当事人,根据所造成事故的类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赔偿经济损失;对负有主要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章安全责任制考核
处安委会每半对各项目进行一次考核,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条款给予奖励.
六章附则
本规定自月日起实施,原由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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