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档案管理人员在接受案卷时,认真检查案卷质量,对符合要求的予以接受,对不符合立档规定的一律退回,承办人员应重新整理装订;
五、档案管理人员对接受归档的案卷,应当根据业务范围和承办的法律事项,不同类别,分别立卷归档,担任法律顾问的业务材料要每单位一卷。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非行政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的业务材料要一案一卷,按度保管期限的原则归档;
六、对本法律服务所档案的查阅,需说明情况并履行有关登记手续,而对国家机关因工作需要要求查阅的,应出具正式介绍信,经过主任审批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七、凡涉及到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法律事务档案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法律事务档案,不得借给他人借阅和复制,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制度,向任何人提供档案或扩大范围,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的内容。
法律服务所执业工作制度
法律服务所实行统一收费,统一收案,统一委派和个人联系案件的工作制度,严格收费标准。
一、收案时首先要做委托人的谈话笔录,签定委托合同;
二、审核当事人、委托人的身份,是法人的要有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是自然人的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
三、所里指派办案,要填写指派单,报主任批示;
四、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费,代写法律文书,代理案件等费用应给当事人出具正式发票;
五、审核上列证件、费用、委托合同齐全后出具本所办案函件;
六、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后由主任确定承办人员,当事人指名要求委托的人员,法律服务所应根据有关规定尽力满足;
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需减免代理费的案件应由主任决定委托人员办理。
服务承诺六要六不准
一、要坚持原则,联系群众,遵纪守法,不准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二、要依法办案,文明执业,热情服务,不准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三、要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耐心细致,不准偏听偏信,倚权压人;
四、要沟通上下,协调左右,办事公开,不准急事缓办,激化矛盾;
五、要有询必答有案必接,有求必应,不准搪塞扯皮,上交矛盾;
六、要严格程序,严谨作风,坚守岗位,不准混淆是非,擅离职守
法律服务工作者守则
一、遵纪守法、热忱服务二、立足基层、服务社会
三、依法办事、维护权益四、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五、廉洁自律、维护声誉六、认真学习、加强修养
七、勤奋工作、与时俱进
财务管理制度
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管理实行自收自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财务制度;
二、法律服务所财务实行主任审批制度;
三、法律服务所应当单独设立帐户,由专人负责财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目;
四、严格开支和审批程序,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审计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五、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报酬应当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与其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挂钩,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多劳多得。按规定向业务主管部门交纳管理费、注册费等。
法律服务所会议制度
一、由主任定期召开所务会议,专人记录,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民主讨论决定本所重大事务;
二、制定本所的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议本所的度预、决算报表和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四、研究决定本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辅助人员的奖励和处分;
五、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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