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主席团或代表团长会议,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答问题或组织代表讨论,提出意见。
(五)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七条:本暂行条例经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规章制度2018-12-05才子老师
(四)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主席团或代表团长会议,由学校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解答问题或组织代表讨论,提出意见。
(五)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七条:本暂行条例经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