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2)

规章制度2018-12-05三水老师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分)

五.团结情况(分)

.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分)

.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分)

.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分)

六.纪律性

.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分。

.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分。

.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分。

.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上(分)

.平均绩点.分以下者为零分

.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分的加分。

.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分的加分。

.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分),良(),中(),差(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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