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作风和队伍建设(分)
(一)认真落实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全院组织开展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及时上报各种学习材料。(分)
()对每周五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坚持不够,组织不力的扣分,没有制订学习计划、学习重点不明确的扣分,效果不显著的扣分。
()对开展的思想教育和创建活动重视不够,敷衍了事,强调客观,拖拉滞后,影响全院该项活动正常进行的每次扣分,受到党组或主管领导批评的扣分。
()上报材料应付差事,不符合要求的,不按时上报材料的每次扣分,完成不认真的每次扣分。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队伍清正廉洁。(分)
()因违反制度或纪律,受到院党组诫免谈话的,每人次扣分;受到院党组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分;受到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分;受到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分。
()庭长与干警廉政谈话每半一次,少一次扣分,没有记录的扣分。
(三)日常工作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注重礼仪,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分)
()办公场所和审判法庭卫生差,物品摆放零乱,被督查一次扣分;违反安全规定,发生文件卷宗材料丢失或失密一次扣分;泄露审判秘密一次扣分。
()对待当事人生、冷、硬、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分。
()对待当事人生、冷、硬、横,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分。
二、业务工作职责(分)
(一)积极为审判工作服务,搞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分)
()行动迟缓、服务跟不上,协调关系差、办事不力,造成差错或失误的扣分;影响本院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分。
()交办的任务未完成扣分,出现差错或失误扣分。
(二)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办公、审判大楼、地下车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分)
()安全保卫无制度,值班无安排,人员未落实,消防措施不到位扣分;发生失盗的扣分;发生火灾或水灾的扣分,造成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后果的扣分。
()警卫人员擅自脱岗的扣分;在值班室或办公楼内留宿无关人员的扣分。
(三)做好公物、公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分)
()公物未进行登记造册的扣分;干警工作调整后公物交接不清的扣分。
()因管理不善造成公物损坏的扣分;丢失的扣分。
()局域网、电脑、复印设备及楼内水电设施由专人管理,因管理不善,发生故障影响正常工作的扣分,造成严重损失的扣—分;对出现的故障未及时维护或排除的扣分。
(四)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分)
()帐目清楚,帐物相符,违反财务规定一次扣分;被审计或财政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分。
()未经批准,私自向他人借用公款的扣分;不经审批报销发票的扣分;诉讼收费、案款管理出现差错的扣分;票据管理出现混乱的扣分。
(五)档案管理规范有序,归档及时,安全保密,措施妥当。(分)
()未经审批擅自调阅档案的扣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分。
()未按时完成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扣分;档案管理未输入微机管理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