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条 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分(含分)以上为合格;-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分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不满分的扣单位月度效益工资的%。
二、奖金的考核发放
十二条 各基层单位月(季)安全不出现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合格;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的经营指标且收支平衡者;制剂厂、车队、修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核拨基本奖金。若安全挂黑牌或思想政治工作考核不合格,按公司安全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执行。
十三条 供一、供二、泥浆站、研究所等单位完成公司内部承包合同规定的上缴额并形成利润者;制剂厂、车队、修
保厂等单位按照公司内部承包合同完成各项规定指标者,公司按规定考核发放效益奖金。
十四条 公司领导、机关各科室的效益奖金与其承包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奖金挂钩发放。
(以上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一、二、三、四、五、六)
四章 考核组织与程序
十五条 考核组织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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