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

规章制度2018-12-05李天扬老师

未成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济对象中未成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法做好社会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的收养安置工作。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无依无靠未成流浪乞讨者和有家不能归的未成儿童的特殊保护工作。加强与残联的工作配合,做好盲、聋、哑、智力障碍等残疾未成人的特殊保护工作,并为其接受教育和医疗康复创造条件。
市卫生局:做好未成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严格少儿食品等公卫生的监管,努力提高未成人的健康素质。
市公安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未成人刑事案件的专门办理机构,在办理未成人违法犯罪案件中,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犯罪的未成人实行分管分押,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未成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积极配合社会各有关方面,做好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人的教育转化工作。
市检察院:加大打击危害青少的犯罪行为。依法对青少刑事案件行使检察权,负责办理未成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严格执行逮捕和起诉条件,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坚持教育、挽救、感化为主的原则。依法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及有关司法单位涉及未成人的侦查、审判、关押、改造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做好对未成犯罪嫌疑人的延伸帮教工作,对未成罪犯进行回访考察,针对未成人的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与学校、激的联系制度。
市中级人民法院:逐步建立和完善少法庭或少合议庭制度,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适当量刑,寓教于审。依法审理侵犯未成人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两法一例”以及其它有关未成人保护的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青少维权中心,做好受侵害未成人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并指定专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人受侵害案件。做好未成罪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
市政府法制局:对行政机关实施“两法一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有关未成人的行政争议案件,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联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人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未成人保护法律制度。
市文化局:根据“两法一例”和未保委的工作部署,广泛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教育、激励未成人健康成长,支持和鼓励文艺单位、作家、艺术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益于未成人健康成长的作品。督促各级公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场所对未成学生和儿童提供优惠和方便条件。依法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强化对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等不适宜未成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向未成人出售、出租或以其它形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音像制品。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减少诱发未成人犯罪的因素。
滁州日报社:充分发挥党报的喉舌作用和舆论引导功能,加大对“两法一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地未成人保护工作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及未保委工作部署和有关重大活动。加强舆论监督,曝光、批评、抨击各种影响未成人健康成长的不良社会现象、错误行为和反面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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