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2)

规章制度2018-12-05王华老师

计算机应用综合管理办法

要求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向装备部提出书面申请, 装备部

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讨论,并形成立项报告,报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审批。

.. 正式立项的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 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a)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b)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c)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d)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实施能力评价;

)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 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装备部组织多方论证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然后按技改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网管室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随时向公司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装备部组织验收;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装备部保存。

. 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 进行相关需求说明,经网管室按配置标准审核后,属技改列支的,报装备部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的报总经办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网管室根椐实际工作&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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