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车队安全行车管理制度(2)

规章制度2018-12-05三水老师

(二)安全奖标准

、全安全奖元/人;

、全安全里程奖.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

、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

、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元,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赔偿;

()负主要责任的,扣除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赔偿;

()负同等责任的,扣除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赔偿;

()负次要责任的,扣除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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