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对经核对已齐全的收发文件由档案室协助立卷部门确定立卷范围,删除不需归档文件。
()整理:遵循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档案室协助各部室对应归档文件进行分类,公司全部档案分为十一类,即:综合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审计类、生产经营类、建筑工程类、设备仪器类、科学技术类、建筑设计类、人事档案类。
()档案价值鉴定:对各部室分类后的文件,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其各类文件内容的重要程度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分为永(y)、长(c)、短(d)三种归档文件。
()排列: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发文时间顺序排列。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请示与批复可为一件。排列顺序为:批复在前,请示在后;转发文在前原件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纸、照片在后。专题会议、案件处理等材料分别集中排列。
()装订:文件按“件”装订,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要去掉金属物,用档案局指定的装订材料装订,不得压字。
()编号:归档文件按文件编号,在文件首上端空白处加盖归档章,填写度、室编件号、机构、保管期限等,以固定文件位置。
()编目:归档文件以同一部室同一保管期限同一类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盒,并逐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和盒内备考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档案室检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材料(详见附件《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应保证其全面性、有序性和保密性,且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出公文的形成过程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由综合办负责对公司日常经济管理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并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材料、领导批示(包括各种图、文、影像资料)等整理(立卷)、归档并负责妥善保管证件及文件。
、重要会议形成的公文,包括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有关材料,由综合办负责收集并整理、归档。
、公司在各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工程经济档案内容及责任分工》),由各部室兼职档案人员按有关规定负责收集、整理、核对,并于每度月底前将上度内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分类立卷,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备查。
、当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保管期满后,由财务部编织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归档备查。
、工程项目档案应与竣工验收同步完成立卷,由技质部负责组织鉴定归档工作。
、设备仪器档案在开箱验收后,由主管部室审定,随即归档。
、人事档案中工资审定、职称评审、入党入团等材料须经上级批复后,~天内由有关部室编制人事档案零散材料移交单后,随时归档。
、凡可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计算机存档的文件(如:工程设计图纸、财务软件数据备份、会议资料影音文件等),各部室应按季度上报综合办,由综合办统一刻录光盘备份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