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网了解整理到,2019年广州市中考报名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号:穗招考办〔2019〕54号
各区招考办(基教科),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做好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5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6号)、《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简称“中考”,下同)报名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19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考范围
(一)我市户籍应届毕业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公办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学校名单以《2019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为准),以及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简称“老三区”,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