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分和照顾录取生:附件3。其中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交由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进行审核盖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报名点。
5.扶贫生:(1)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考生须在网上准确填写证件信息,无需递交纸质材料。(2)持本省非广州市低保或低收入证或特困职工证的考生须提交相应证件交报名点。
6.体育、艺术特长生:须按市教育局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2018年暂未发文),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特长生项目和招生学校,携证明材料到特长生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学校组织的特长测试。
7.申请体育考试免考、择考、缓考和特殊体育考试考生:考生及家长签名确认的《考前医务审核表》(网上填报后通过网页自行打印)及医务审核所需证明材料,详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一四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4〕10号)的附件4。
以上各项如未网上申报或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将视作放弃相应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