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小孩户籍在黄埔区,目前在天河区某公办小学读六年级,想继续在天河区读初中,如何办理手续?
答:您需要办理一个跨地段申请。提供小孩的户口本、监护人在天河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和毕业小学出具的《201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于5月22日当天提交至该小学对口中学申请学位。由区教育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不提交资料者,视为放弃天河区升学资格。
问:我的小孩户籍在天河区,目前在番禺区(或外市)某小学读六年级,想回到天河区读初中,如何办理手续?
答:您需要办理一个跨区生申请。提供小孩的户口本、监护人在天河区的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和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广州市内的出具广州市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外市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在全国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于5月6日当天提交至广州市第113中学东方校区(天河区东方2路1号)集中办理相关手续。
问:我的小孩现就读天河区某公办小学,但是我的户口和房产不在这所小学对口中学地段;我想回户口和房产地段对口中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您需要办理一个跨地段申请。提供小孩的户口本、小孩父母与该户口本地址一致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和毕业小学出具的《2016年天河区小学升初中跨地段升学审核表》,于5月22日当天提交至“人户一致”地段对口中学申请学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升入地段对口中学;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升入毕业小学对口中学。
问:我是外来务工人员,户籍在广州市外,在天河区某学校读六年级,我的小孩能否在天河区申请公办初中学位?
答:获得“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技能人才”、“广州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或相应区(县级市)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有效的证明材料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符合《2016年广州市天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也可申请报读我区公办初中,经审核批准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试点学校就读。
问:我的户口在荔湾区,就读于荔湾区某小学六年级,但居住地在天河区,能否在天河区申请公办初中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