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全面展开,招收的专业共分为电工、计算机、电子仪器仪表、中药、轮机工程、热能动力、供用电技术、消防工程、水文、机电、通信、化工、汽车维修、建筑等24种专业。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应优先招收。
招收对象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中专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它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我区士官招收工作时间安排:5月底前,开展宣传发动,完成报名工作;6月20日前,组织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审核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6月底前,区征兵办组织预招对象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 7月20日前,完善直招士官档案,办理入伍手续;8月10日前,发放入伍通知书,组织新招收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今年我区士官招收工作分两部分组织实施:驻桂林市11所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武装部(保卫部门)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高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县(区)人武部报名。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至5月底结束。
招收士官有关待遇:招收士官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现行为300元/月)。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招收士官在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时,比照同年度部队选取的士官工资档次相对高定。其中,全日制中专学历的高定一个工资档次,全日制大专和本科学历的高定二个工资档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分别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现行具体军衔及工资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