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我区今年大学本科院校对口招生我区中等职业院校(含职业学校)大学毕业生考試招生示范点(下称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招生示范点)工作中,现将相关事宜通告以下:
对口中职学校报考
一、明确招生院校和技术专业方案
今年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招生试点有广西科技高校、北部湾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师范大学、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省岗位师范大学等10所大学本科院校报名参加。共方案招生2100人,各院校招生技术专业及方案详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院校对口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0〕35号)。
二、从严从实搞好考試机构管理方面
(一)考生申请。合乎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招生示范点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我区今年一般高考报考的考生,于5月29日前向所属中等职业院校明确提出申请书,每名考生只有申请报名参加一个招生技术专业或技术专业类的考评,经所属中等职业院校确定具备强烈推荐资质后,于5月29日至6月2日登陆今年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招生协同考试网上报名及分数查询系统软件(https://bkzs.gxnu.edu.cn/pg/zz/),也可根据“广西省招生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s://www.gxeea.cn/)主页系统导航的“考试网上报名”或普通高考的“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广西省今年大学本科对口中职学校申请快速路”进到该系统软件开展申请,并按《招生简章》规定出示相对原材料。
(二)强烈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院校依照《招生简章》规定,融合考生申请办理状况,明确拟强烈推荐考生名册,在申报推荐材料前在校园内开展公示公告,公示公告內容保存至九月份底,对在公示公告期内被检举并经核查存在的问题的考生,要立即向相关招生院校意见反馈,便于按照规定解决。
(三)推荐材料申报。考生须由所属中等职业院校校领导实名认证向示范点招生院校强烈推荐。推荐材料包含校领导推荐函(须有校领导签字并盖上院校公司章)、考生个人申请办理、考生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影印件、考生自己合理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影印件、考生17年度中等职业院校新生儿录取申请表影印件、得奖原材料影印件和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申请表或考试成绩证实。全部原材料均应用A4规格纸型,影印件由中等职业院校审批正本后签定“与正本相符合”建议并盖上该校公司章。各中等职业院校将之上原材料分强烈推荐院校并按考生在该校总评考试成绩班级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子,于6月4日前按《招生简章》的规定以特快专递方法邮递至特定院校,邮递時间以邮戳为标准,贷款逾期寄出去的招生院校可回绝接受,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院校承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