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至12日,贷款逾期已不审理。
1.未创建考籍的在学校学生由报名点统一创建考籍。
2.未创建考籍的社会考生请于今年5月18日至29日到报名点报考,报考时能够 挑选报考的科目。
(二)报考规定。
1.高級中等教育院校一年级学员可报考信息科技一个科目;高級中等教育院校二年级学员可报考语文课、数学课、英文、政治思想四个科目。高級中等教育院校三年级学生只需要报考未合格科目。
2.区域内院校间转校学员,可报考未合格科目;外地转到我市的学员,在外地获得的由省部级文化教育行政机关统一机构的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历经自治州招生考试院评定后,可申请办理考试成绩转到,只需报考未合格科目。
3.社会考生可报考未合格科目。
(三)报考确定。
各报名点在报考完毕后,根据“学考智能管理系统”复印学生报考确定表,交给学生自己核查并签名确定;报考确定表由报名点所在城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存留。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時间为今年7月7日至17日,由各报名点统一复印并派发给学生。
学业水平区划
学业水平考试分数依照A、B、C、D四个等第和具体成绩纪录。考试成绩做到考题总成绩的90%(在其中政治思想、语文课做到85%)以及以上者,纪录等第A,做到75%至89%纪录等第B,做到60%~74%纪录等第C,59%以及下列纪录等第D,D为不合格等第。
考试成绩为“C”、“D”等第的学员在学校期内能够 反复报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試,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纪录,但新纪录等第为“B”。考试分数为C等第,申请办理复考的学员,理应担负考题花费(信息科技为服务支持花费)。国内西藏自治区初中学员、新疆班及新疆省在国内插班学员、外国留学生可适度减少合格成绩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