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
桂林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500—1200元/人·年。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统一安排宿舍,按实际安排的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收取。
北海校区:学生公寓1100元/人·年(8人间)。公寓配置空调、洗衣机、保险柜。
(三)代收费
1、桂林校区预交教材费600元,按年实际结算,多退少补,北海校区预交教材费500元,按年实际结算,多退少补;
2、桂林校区新生体检费60元,北海校区新生体检费58元;
3、桂林校区新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5元/年,一次性代收4年,共140元;北海校区新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85元/年,代收1年,共85元。
4、桂林校区新生《校园一卡通》内预存就餐费100元;北海校区新生《校园一卡通》预存就餐费57元。
(四)刷卡缴费。将应缴纳的费用存入任意一家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储蓄卡内,报到时刷卡缴费,免收手续费。
六、生源地贷款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地国家开发银行(部分省市为信用社或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用以支付部分学费及生活费。办理手续请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务必保管好贷款回执确认单(贷款受理证明),入学后统一上交,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以免耽误银行放款。
(一)桂林校区账户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学校账号:2103215209264002351,工商银行桂林分行屏风支行。联系电话:0773-2291164。
(二)北海校区账户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院校代码:10595,学校账号:45001655105059700910,建设银行广西北海分行四川南路支行。联系电话:0779-2285010(杨老师)。
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证明办理
(一)所有符合当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条件的新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交当地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入校后统一上交,作为确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及享受国家各类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根据广西区文件精神,广西农村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子女可优先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新生除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还应提供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部门制发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我校将以此作为新生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