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3.报名高职单招的考生只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2016年3月15日前户籍、学籍已迁入我区。
4.报名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高考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属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且实际就读的,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
5.考生须注意以下报名时间节点,逾期不再受理
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于2015年10月下旬开始。
(1)统考报名。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分两段进行,需加试全区体育高考(含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和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或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其他普通高考统考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
(2)年度退役士兵报名。2015年退役的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2015年退役的士兵专升本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
(3)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6.考生报名地点
原则上在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校学生,如果就读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就读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