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坐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篮球和田径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本科院校,也是自治区首批立项建设特色高校之一。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和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1.招生项目:篮球(男、女)、田径(男、女)
(注:田径只招收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800米、1500米、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等十个专项的运动员考生。)
2.招生人数:34人
(1)男子篮球队5人,其中后卫2人,前锋2人,中锋1人;
(2)女子篮球队5人,其中后卫3人,前锋1人,中锋1人;
(3)男子田径队12人,其中短跨项目4人,中长跑项目2人,跳跃项目3人,投掷项目3人;
(4)女子田径队12人,其中短跨项目4人,中长跑项目2人,跳跃项目3人,投掷项目3人。
3.招生范围:除北京、上海、新疆、西藏、青海、宁夏外的其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16年9月1日)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