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党(团)组织关系自带。团员报到时须缴验团员证和经基层团委密封的团员档案。党员必须携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是:属于桂林市(包括所辖各县)生源的,抬头必须是“中共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属于桂林市以外的其它地区生源的,抬头必须是“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报到时,党员学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党员档案一并交所在学院党委,各学院党委将上述材料核查无误后,统一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接转。
5、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需迁来我校请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迁入我校的落户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9号,桂林理工大学。
6、随通知书给你一起寄来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请你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新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到校后须将表统一上交至本人所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须由街道、社区或乡、镇以上的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家庭经济情况并加盖公章确认。根据广西区教育厅、广西区扶贫办公室文件通知,为了有效确认农村贫困户子女身份和受助资格,2016年秋季学期,广西生源农村贫困子女凭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申请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没有《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的贫困户子女不能优先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注:可登陆http://departs.glut.edu.cn/xgc/?download.html下载《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空白表格。
7、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工作,新生入学后要进行英语分级考试(含听力),请同学们做好准备。
8、为方便新生入学后办理各种证件,请新生准备2张二寸和8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