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后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全区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命制,命题范围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大纲,每门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自行组织命题及测试。
(三)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4月26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 政治 | 南宁市柳园路6号 广西招生考试院510室 |
4月26日(星期日) 下午14:30—17:00 | 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