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招生考试院解读广西高考加分政策(3)

广西高考2018-06-30才子老师

六、本次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后,哪些考生的高考加分资格、分值和适用范围发生变化?

答: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后,部分考生加分分值及适用范围将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七、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分值能累加吗?

答:按教育部的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不能累加,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的分值计入高考总分。如广西原照顾政策中的“对边境县考生,在原加分照顾基础上再降10分”,属于累加情形,必须按规定调整和规范。对同时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最大受益”原则,计算考生所享受的照顾分。

八、投档时加分分值如何使用?

答:按教育部规定,全国性加分项目的加分适用于所有高校的招生录取,地方性加分只适用于考生所在省的省属高校的招生录取。因此,排序投档时,对考生填报的区外高校,将取其全国性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对考生填报的区内高校,将取其加分项目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计入总分。

九、高校在录取时,对加分如何使用?

答:近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大扶持力度,通过实施专项计划等方式予以政策倾斜,同时逐步规范和淡化高考加分。基于这样的政策导向,一些高校在制定录取规则时,也相应的弱化高考加分的作用,目前常见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大多数高校对全国性加分项目全面认可,分配专业时按照总分(高考成绩+加分)进行排序录取;

2.部分高校对高考加分只在投档环节认可,分配专业时不认可,按照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进行排序录取;

3.少部分学校不认可高考加分,高考成绩(不含加分)未上线考生一律不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填报高校的招生简章,以免误填,浪费填报志愿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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