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地点: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南宁市青山路7号)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广西自治区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
七、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2、已被我校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无需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统考。未获得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广西2016年的普通高考及录取。
3、我校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区招生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4、我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
5、录取数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85572744(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10004联系人:何老师曾老师
2、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907861133联系人:叶老师
地址: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南宁市青山路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