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优先录取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或一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然后分专项、分男女按文体综合分〔文体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文化考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
(五)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录取工作于2016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
九、学费标准
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十、报考地址及联系人
(一)报考地址: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二)乘车路线:
1.汽车站——乘1路、11路公共汽车到火车站转乘16路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乘出租车大约15元左右)。
2.火车站——在上海路口乘16路公共汽车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乘出租车大约15元左右)。
3.火车北站——在火车北站出口乘32路公共汽车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乘出租车大约30元左右)。
4.机场——乘民航快巴到民航大厦转乘16路公共汽车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三)联系人:
体育学院王老师电话:(0773)5840101。
校招生办电话:(0773)5818532
(四)网址:
1.学校网址:http://www.gxnu.edu.cn
2.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gxnu.edu.cn
3.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
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