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加分政策有微调

广西高考2018-11-04李一老师

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消息称,广西将于11月上旬启动明年高考报名工作,其中,加分降分政策等规定有变化。
  广西2016年的加分、降分照顾政策基本延续2016年的有关规定,主要在两个方面有变化:对符合广西2016年普高报名条件,但户口未迁入广西的外来人员(持有广西有效期内的经广西地级市(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安部门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即人才居住证)的除外),属于少数民族的,总分降低5分。对比上年,2016年对该照顾政策进行了简化,即不论该政策相关考生属于哪个少数民族,一律只降5分;由于广西“享受边境县待遇县”新增了上思县,从2016年起,上思县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倾斜政策,在依规享受民族性降分照顾政策的基础上,还可再降低10分(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按照规定,需要申请加分、降分照顾的考生,必须在完成报名后,立即领取相应的考生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级有关部门提出资格审核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考生须在2016年3月13日前将证明材料提交各高考报名站。

另外,与上年相比,广西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更加细化,由于考生类型不同,报名截止时间也有差异。考生可登陆广西招生考试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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