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本次加分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降低部分加分项目的分数。二是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增加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三统一”的条件要求。三是设置2023-2023年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降低地方加分项目和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四是过渡期后取消“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中除边境县以外的其他县考生加分。
哪些国家加分项目和分数保持不变,哪些项目有变化?
根据国家要求,有三个保留项目和不变分数的国家加分项目:“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服役期间二等功以上或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考生加分”和“自主就业的退伍军人考生加分”,加分分别为20分、20分和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数的国家加分项目有两个:“归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加分”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含台湾省户籍考生)加分”项目过渡期加分不变,过渡期后加分不变;过渡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不变,过渡期后加分不变。
如何调整地方加分项目?
为兼顾各方利益,体现教育公平,按照国家有关加分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对地方加分项目和分数进行了较大调整。
第一项是“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考虑到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户籍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贡献,加分属于推迟实施的鼓励政策。自2023年起,项目加分降低,项目逐步取消。也就是说,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将不再享受该项目的额外照顾。
第二项是“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过渡期内,加分降低。过渡期结束后,只保留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取消山区县考生加分。
为何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加分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从维护国家边疆稳定安宁的大局出发,各地要出台有利于边疆稳定的政策措施。我区保留边境考生地方奖励政策,主要考虑边境居民对国家稳定的贡献,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有利于帮助边境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边境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也是实施国家边境政策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