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独生子女考生、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归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台湾省(含台湾省户籍)考生、烈士子女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役期间二等功以上或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报名站接受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审核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种资格条件,并签字负责。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困难的,可要求考生返回户口所在地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相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个部门的公布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通知(桂教规范〔2023〕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考试的通知》(桂教考试〔2023〕1)执行相关规定。
高考加分一直是一个敏感词,因为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时代,关系到学生的命运和教育的公平。近年来,高考加分造成的不公平现象时有发生:一是考生资格或身份欺诈;二是部分招生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异化,偏离了政策设计的初衷。自2023年起,全国高考加分项目调整方案正式实施。截至目前,31个省、市、自治区已正式出台新的高考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