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分别给予年度税后岗位津贴:第一级100万元,第二级30万元,第三级20万元,连续5年;第四级10万元,连续3年。
广西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名单(部分)广西公布了第一批高层次人才认定人选名单经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社会宣传程序,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认定郑院士为广西A级人才,王双飞等23名专家为广西B级人才,王晓辉等58名专家为广西C级人才,于烨等88位专家是广西D级人才,丁勇等165位专家是广西E级人才。
根据《关于加强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自治区财政连续5年向广西引进全职人才,认定为第一至第四级人才:第一级100万元,第二级30万元,第三级20万元;第四级10万元,连续3年;非全职引进高水平人才,税后岗位津贴按实际工作时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8万元、2万元、1.5万元、0.8万元。同时,对第一至第四级人才带来的科研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同时,对第一至第四级人才带来的科研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对于第五级人才,用人单位或者工作地财政可以每月给予一定数额的岗位津贴;此外,高层人才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和团队科研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