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广东自主招生2018-06-12李天扬老师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院继续开展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现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以下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初中应、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初中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学费标准

(元/学年)

住宿费

(元/学年)

备注

英语教育

240

5000

750-1000

音乐教育

60

6800

750-1000

音乐教育(舞蹈)

60

6800

750-1000

学前教育(英语)

60

5000

750-1000

表演艺术(音乐表演)

40

6800

75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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