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度征兵工作公告(2)

广东征兵网2018-11-14王华老师

(一)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含企业、高校武装部,下同)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提交登记表。按照兵役登记有关规定,本人难以参加实地登记的,可以委托亲属前往提交登记表。

(二)应征报名。每年4月10日至8月5日,已进行过兵役登记,或者是当年年满17岁本人自愿应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应当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报名完成后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打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该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三)初审初检。报名期间,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及时登录网上平台,下载打印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人员花名册,并下发至乡(镇、街道)武装部。乡(镇、街道)武装部逐一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初审初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对适龄青年现实表现、身体、病史等情况进行初审初检。县级兵役机关可以通过征兵网批量发送短信通知青年初审初检事宜。

(四)预征管理。乡(镇、街道)武装部从初审初检合格的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并上报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把预征结论及时录入"全国征兵网"。会同高校把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发给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预征对象网上确认后,乡(镇、街道)武装部要加强对预征对象的日常管理,为征兵实施做好准备。对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青年的初审初检、预征对象网上确认等工作通常每周开展一次,报名集中阶段可根据情况随时开展这项工作。

(五)体检政审。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平台确认送检对象,通过系统向送检对象发送短信通知体检时间、地点等信息,体检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体检结果录入网上平台;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待复检"、"不合格"三种情况,不合格的要注明简要原因。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在网上确认政审对象,政审完成后的3天内,须将应征青年的政审结果录入网上平台,政审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情况,不合格的要注明简要原因。从今年起,《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将通过征兵网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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