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对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
(六)设立创业奖励基金,对勇于创业的学生给予奖励。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0-3296265、3296263
传真:0750-3296267
电子邮箱:wyu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wy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wyu.cn
第三十二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五邑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人:薛老师
监督电话:0750-3296291
传真:0750-3681733
电子邮箱:jjjc@wyu.cn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五邑大学于2016年3月24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五邑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五邑大学授权五邑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广东省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