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医学及相关专业学习。
二、2015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
1、征集转专业计划。5月25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转专业时的比例),报学校核准。
2、各学院制定转专业申请标准、选拔流程和选拔方式。5月30日之前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经学校审批通过后与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人数一并于6月15日前在全校公布。
3、学生申报和转出学院审核:6月16日-6月23日,拟转专业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南方医科大学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成绩计算截至到2015年6月16日及之前考核的课程。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审核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本学院拟转出学生名单,6月23日下班前报教务处,统一公示1周后教务处将学生名单送达拟转入学院。
4、各学院组织选拔和考核:7月1日-7月6日,各学院根据公布的转专业考核方案,自主组织考核选拨,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名单及各类申请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核实有关材料后统一将各学院确定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
5、上报学校核定转专业名单:7月15日前,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拟接收转入专业学生名单,上报学校核准后,统一发文确定转专业名单。
6、办理相关手续:各转出和转入学院根据转专业最终结果,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宿舍安排和教学安排计划,成功转专业学生于下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直接到转入学院报到,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等材料的交接及其他后续工作。
三、课程修读的有关说明
转专业学生应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修读相应课程。具体情况如下:
1、课程免修:原专业已修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数差异小于1学分(含1学分)的课程可以免修,可在教务系统提出免修申请,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按免修规定给予成绩认定;如果选择随转入专业教学进度再次修读的,该门课程成绩以最高考核成绩录入。
2、课程补修:原专业未修而转入专业应修的课程,需补修(完全差异课程);原专业已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应修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学分小于转入专业1学分(不含1学分)以上的课程也需补修(部分差异课程)。补修采用自行申请方式,即在转专业后(务必确定教务系统中学籍信息已经是新专业)至毕业前有相关门课程开设学期的第1-2周,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申请,经批准后随班修读,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及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