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对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提档,但在安排专业时加分仅为参考,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算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
学校奖励资助一、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⒉困难补助、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申请困难补助或申请缓交学费。
⒊社会助学金:许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或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困难学生获得资助。
⒋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
二、新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