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体育类、艺术类(音乐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填报我院艺术类(音乐类)志愿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考艺术类(音乐类)报名条件,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并取得由我院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录取办法: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按当地招办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果总分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音乐类)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由我院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市)划定的艺术类(音乐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合成总分(合成总分=文化考试分/文化考试总分×100+专业考试分)由高到低分进行分省(市)排名,依次择优录取,如果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体育类体育教育专业和新闻学专业首先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60%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其次按体育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40%录取,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体育类其它专业出档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录取,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