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也就是说,2013年9月1日起来到广东开始入学和缴纳社保即可,保证了2013级高中毕业生能赶上明年的异地高考。
2.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解读: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曾于2013年9月1日前在广东办理过居住证,后来因各种原因居住证失效过,但又重新办理过居住证,并且到规定日期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均可。据相关负责人提醒,如目前持有的居住证过期,需尽快到公安机关续期。
3.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解读:作为租赁房屋的重要来源,大多是农村自建房的城中村此次被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合法住所。
4.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解读:父亲或母亲工作地和子女读书地不在一个城市,但都在广东省内的,也具备报考资格。
随迁子女报考流程及要求
预报名
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办理确认手续
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各地市招生办将根据当地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前往咨询,并按有关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时须携带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