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疗保险费: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学生团体医疗补充保险。2016年度学生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费)192元和补充保险费30元,两项保费合计222元。医保费以广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规定为准,每年都有调整。与学费一并收缴,每年收取一次。深圳校区学生参加当地医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供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在入学两周内将上述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送公医办审核,合格者退还本年度医保费。
4、注意事项
(1)在广州校本部、广州南校区、珠海校区、广州华文学院、深圳旅游学院等地入读的学生,分别按照相应校区的《2016年新生交费须知》缴交上述费用。因故没有收到银行缴费卡的学生,可到校后缴纳现金或刷卡缴费。
(2)学生来校(包括各校区)路费,在校期间的伙食、书籍、教材、参考资料以及本人在学习中使用的小件绘图仪器、听诊器、音像教材等费用均由学生自理。
五、温馨提示
1、户口迁移: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见《新生户口迁移须知》
2、广东省内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请转至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请转至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请直接转至共青团暨南大学委员会)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报到时请办理好由当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需详细介绍家庭经济情况,并需有经办者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学校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助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