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学校类保送生
测试科目:英语
(2)非外国语学校类保送生
测试科目:数学、面试
5、资格确定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拟定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
所有获得资格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三、优录政策
1、取得保送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保送生优录对象。
2、保送生取得合格资格后将予以保送生认定,其中外国语学校保送生必须填报英语或日语专业。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保送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4、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四、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工作组,保送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保送生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保送生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14
网址:http://zsb.njust.edu.cn
微博:http://weibo.com/njustzsbhttp://t.qq.com/njlgdxzsb
咨询电话:400-110-2882025-8431526084315761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