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继续推进高职院校按学考成绩招生改革。
全省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招生计划不低于去年总招生计划的35%,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23年春季,实行统一组织录取。2017年,高校志愿者人数从1名高校志愿者+9名高校平行志愿者调整为平行志愿者小组,设置6名高校志愿者人数。各高校可填写6名专业志愿者,1名是否服从专业调整选项,1名不服从调整专业志愿者。
五是深化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
自2023年起,选择约10所高职院校,安排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根据初中学术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试点城市开展“五年制”招生改革试点。初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生所在城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录取。
六是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自2023年起,全省高职院校统一报名、考试、录取平台逐步搭建。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的考核方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统一利用全省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可自分数线),“职业技能考试”可在线联合考试,也可由高校自主命题考试。
七、音乐科统考笔试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改革,美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
自2023年起,全省音乐科统一考试将《乐理》和《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在艺术科目统一考试中,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素描科目还实施计算机辅助评分,进一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输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整评卷专家。
八是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试点工作。
自2023年起,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安排开展“中职升本科”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师等。),2023年安排今年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考试招收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辟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升本科”成才渠道
九是规范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