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城区学校要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下,通过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加大认证初审的力度,确定录取资质,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遇有学位不足需要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三)做好宣传引导。区教育局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村居(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内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把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区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树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观念,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招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强化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推进阳光招生,杜绝“关系生”、“条子生”,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择校费。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区教育局要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按《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7109259。
临沂高新区教育局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