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激励措施。参加“一师一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部级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地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
四、应用推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同时开展精品优课展示,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师一课”活动继续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省电化教育馆和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共同组织实施。省“一师一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要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活动联系表电子版(见附件2)请于2017年3月3日前发送至省“一师一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ns1s1khd@163.com。
六、活动联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刘哲0371—69691083
省电化教育馆:苏晨0371—66329808
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陈保新0371—62005229
省级管理员:李静静省级管理员QQ群:192523211
省级活动邮箱:hns1s1khd@163.com
教育部“一师一课”客服
联系电话:4008980910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客服邮箱:4008980910@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