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提出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产权制度重要意义,明确产权保护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依法保护产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2.严格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依法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确保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坚持全面保护原则,全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切实维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