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市中招办公示的市级艺体特长生,各区招考机构不得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区级艺体特长生须由区招考机构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报市中招办备案后方可录取。
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的相关政策详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第二十四条。区体育特长生暂不享受市级体育特长生高中毕业的相关政策。市教委、市体育局将在区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入校后的第二学期组织认定工作,经认定达到普通高中市级体育特长生标准的学生方可享受同等待遇。
4.“征求志愿”招生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由招考机构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表”,统一投档录取。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市和区招考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3)在区招考机构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部分专业除外)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考机构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三)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对象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收具有本市中招报名资格且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考生(外籍学生除外,以下简称“上海生源”)。
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既可招收上海生源,也可招收一部分非本市中考考生(考生须为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
2.招生录取
(1)招生方案
学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报学校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将国际课程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示,学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程序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录取与本市中招提前批招生录取同步进行,参加国际课程班招生的学生亦可同时选择填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批招生志愿,如一旦被推荐或自荐预录取则不再参加国际课程班的签约。
在高中学校提前招生预录取后,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可组织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统一进行预录取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具体时间参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