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如未出现上图画面,请继续预约。在选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以下部门:
信息中心技术咨询电话:4008310001
少科院业务咨询电话:68012277-8334
设备中心安全咨询电话:66112458
北京市公布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办法
市教委下发《北京市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要求,本市七、八年级学生每学期应参加5次开放科学活动,按任务单要求完成1次活动计1分,两学年累计应参加20次活动,满分为20分。学生参加活动累计分数,中考时计入物理、生物(化学)科目原始成绩。据了解,市教委从去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初中“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课程。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鼓励学生采取观察实验、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每次2小时的学习,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时间为学生动手实践,北京市初中学生在两年时间内要完成20个项目的学习。
根据《办法》要求,开放科学活动采取自主选课以及送课到校两种方式实施,其中自主选课要求各资源单位在网络平台发布活动课程,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择,每次参加活动学生来自不同区、学校,单个项目每次活动一般不超过30人。
据悉,开放科学活动应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资源。符合征集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与博物馆、企业、社会团体、中小学等企事业单位均可参与申报。资源单位要组建专业团队,根据学生身心特点、教育规律、科学活动规律开发并申报活动项目。同时,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项目开发应结合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采用实验探究、动手制作、实践体验等方式实施。活动应设计具有不同难度、复杂度,分别符合七、八年级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生认知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