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重点人群就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民营企业招聘周、公共招聘进校园等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统筹做好2014级藏区“9+3”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援助,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环境,带动市场主体持续增加。支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公共创业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着力抓好返乡创业培训,继续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
(四)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成青年劳动者培训3000人以上。出台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政策,开展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创建活动,完成创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新增高技能人才400人。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五)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失地农民社保安置工作,力争解决老征地社保遗留问题。做好河东二期、唐家渡等重大项目建设社保安置工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引导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充分发挥五险统征和社保稽核作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促进社保扩面征缴。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稳妥启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做好退休“中人”待遇重新计发工作。探索社保经办服务实行综合柜员制,科学设置经办服务内容,开发和完善业务软件,再造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六)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推进健康遂宁建设,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探索日间手术等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好调整后的《药品目录》实施工作。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做好新一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招标、运行、监管工作。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实施和公务员参保试点工作。
(七)加强社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深化网络监管系统运用,提升网络监管质量。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落实,及部分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进行刑衔接,强化社保欺诈案件移送。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清欠,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三证整合”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和数据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