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精神,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同时将提供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等形式多样的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实行100%覆盖,一等奖学金12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10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学年。
5.出国(境)攻读学位和短期游学资助项目。提供最高16万元的资助。
6.“三助一辅”岗位资助。“三助一辅”岗位覆盖在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以上。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学校和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研”岗位津贴每月500元,“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每月400元。
7.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术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作品等相关科研成果。最高奖励额度每篇3万元,详见《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奖励。用于资助在校研究生结合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而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的专项经费,每年资助额度10万,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0元。
9.特困生补助基金。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
七、其他事项
1.以上事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2.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上予以公布。
3.法硕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52—3178006传真:0552-317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