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自2016年起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12日,应聘人员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6月8日—12日,省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到本校就业管理部门报名;6月13日—17日,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到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州)特岗办公室报名,市(州)特岗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本人到场,省内、外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校出具的可毕业证明)、普通话证等证件;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应聘人如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笔试加分条件必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
各高校就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现场报名的同时审查其报名资格,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各高校要在6月15日前,根据学生填报志愿将《吉林省2016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省内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及加分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分类汇总后送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市(州)特岗办公室对外省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各高校往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中有关审核项目。资格审查工作要由专人负责,严格履行签字、盖章等规定手续,核实应聘人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尤其要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加分条件。
6月23日前,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根据审查情况添加笔试加分信息。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7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