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上传的登记照必须为数码相机采集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或蓝色背景清晰身份证照。相关学历、证件照等,必须为扫描上传件。手机自拍、旧照翻拍、摄像头捕捉、大头照、变形照、艺术照等为不合格上传资料,如不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照,按报名无效处理。
(二)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发〔2015〕135号)文件要求,凡参加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按要求办理证书,不再要求参加外语、计算机考试。
(三)上级部门对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医师类各专业)对应医师资格证书的类别进行了明确指导,各类型医师资格只能报考相应专业,不能随意跨类别报考,具体见《湖北考区报考医学中级职称专业与医师资格证书类别对应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并按照表格内容严谨审核报考专业。
人事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