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可否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在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工人,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后,在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符合专业技术资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6.离退休人员是否可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年龄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在现受聘单位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含机构改革离岗退养人员),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可通过现受聘工作单位,申请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离退休人员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评价,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不变。
7.申报职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主要准备三大类材料:①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②填写《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③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能力证明、继续教育证书等)。具体详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用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8.申报材料如何报送?
①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逐级审核后,分别向省对口专业相应的评委会报送。省已委托广州、深圳市组建有关系列、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属广州、深圳申报的人员应分别向广州、深圳相关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报送。省无对口专业评委会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可委托外省对口的专业评委会评审,评审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资格证。
②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属省直单位的,经所在单位、主管厅局审核后,报送省对口的专业评委会评审;属地级以上市的,经所在单位、县级市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送所在市对口的专业评委会评审。
9.申报评审对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有何要求?
由于每个系列(专业)的不同特点要求,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均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见各系列(专业)相应的资格条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指的是,必须是在具有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及国家新闻出版署认可的ISSN书号(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上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