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您每月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在勾选过程中,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或在勾选中遇到困难的,仍可进行纸质发票扫描认证。
超过可操作期,仍未确认的数据,平台将自动将已勾选未确认的数据回退为未勾选状态,视同当月未做勾选,符合抵扣的时限规则时可在下期继续进行勾选。
五、您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携带金税盘(税控盘)、纸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至北石路579号自助办税服务厅接受现场辅导。首次登陆时如果出现“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或者“纳税人档案信息为NULL!”的信息提示,则可能为社会信用代码档案信息同步不及时导致,遇此情况请及时与企业税务专管员联系,管理所可为企业增加纳税人档案信息。
上海市普陀区国家税务局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